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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可渡河阿都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6-06-21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向公众公开《宣威市可渡河阿都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建设项目概况

阿都水电站为可渡河规划开发的第八个梯级,为引水式电站,具有日调节能力。阿都电站取水坝位于宣威市文兴乡箐底村公所的谢家渡口,处于支流文兴河与可渡河汇口下游150m处;厂址位于宣威市普立乡更底村公所的克居村,坝址至厂房河段属宣威市与水城县的界河;5.65km的引水隧洞布置在可渡河右岸云南境内。征地影响涉及宣威市文兴乡、普立乡及贵州省水城县坪寨乡和威宁县新发乡共两省三县(市)四乡。

阿都水电站装机容量60MW,保证出力9.46MW,多年平均发电量2.72亿kW·h ,年利用小时数4533h,引用流量55.2m3/s。本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本电站永久性建筑物为3级,包括取水坝、引水隧洞和发电厂房等;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电站总投资40780.16万元。

阿都水电站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云南省加快发展中小水电的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北盘江可渡河梯级开发补充规划报告》中河流水电开发方案。曲靖市发改委对阿都水电站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曲计工交【2004】143号)。云南省发改委、贵州省发改委于2008年6月24日联合发文“关于做好阿都水电站工程核准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能源【2008】331号)同意工程建设。

都水电站工程工程总工期为42个月,其中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为33个月。工程总投资为40780.16万元,单位千瓦投资为7183.98/kW。

本工程水库淹没区涉及云南宣威市文兴乡、贵州水城县坪寨乡和威宁县新发乡,共淹没土地1001.7亩,涉及搬迁人口30人;工程施工占地548.5亩,其中永久占地115亩,临时占地433.5亩。占地类型以灌木林地、河漫滩和荒草地为主。

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一、主要有利影响

1)阿都水电站装机容量60MW,保证出力9.46MW,多年平均发电量2.72亿kW·h ,年利用小时数4533h,开发条件优越,淹没损失少,见效快,它的建成,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意义重大。

(2)电站的投产,可替代火电站节省煤矿投资和煤矿消耗,按已建成的同等规模火电计算,本项目每年可节约标煤约8.98万t,因此减少大量的CO2、SO2、NOx排放量,对保护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十分有利。另外,由于当地百姓的燃料以柴为主,考虑到以电代柴效益,电站运行后可减少农村对薪柴的砍伐,起到保护森林生态和水土保持的作用。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仅对经济起到推动作用,而且对生态保护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其环境效益较为显著。

(3)本项目多年平均发电量2.72亿kW·h,每年可创造产值5059万元(以电价0.186元/kW·h计算),每年可增创国民生产总值16.59亿元(按kW·h创造国民生产总值6.1元计)。

(4)电站建设期间大量的施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驻,促进了当地与外界的经济文化的交流,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带动当地餐饮、建材等行业的发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量资金、物质和劳动力输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二、主要不利影响

(1)水环境影响

引水发电项目运行后造成下游河段的减水,对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电站运行导致坝下河段水文情势发生较大变化。丰水年坝址至厂房河段流量减少值为6.15m3/s~55.2 m3/s,减少幅度为34.3%~89.8%,最大与最小减幅分别发生在11月和7月;平水年坝址至厂房河段流量减少值为2.85m3/s~55.2 m3/s,减少幅度为35.1%~85.6%,最大与最小减幅分别发生在11月和6月;枯水年坝址至厂房河段流量减少值为3.35m3/s~18.85 m3/s,减少幅度为42.0%~85.3%,最大与最小减幅分别发生在9月和6月。

电站取水口若不未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在无电站弃水情况下,坝下长6.0km的河段在丰水年的11月~次年5月,平水年的11月~次年5月,枯水年的9月~次年5月,将出现脱水影响。通过设置的生态流量放空管长期持续足水量地下泄3.25 m3/s的最小生态流量可有效保护坝下水生生态不受较大影响。

阿都水电站日调节运行将对厂房以下河段水文情势造成运行。由于厂房以下至泥猪河库尾无鱼类产卵场等敏感目标,故以厂房断面,运行后日内发电流量呈现不稳定下泄,流量在10、14、19和24时发生4处突变(流量小时变幅值分别为18.4m3/s、-18.4m3/s、18.4m3/s、-18.4m3/s),导致水位在10、14、19和24时的小时水位变幅为0.81m、-0.81m、0.81m、-0.81m;但运行后较运行前,厂址断面的日内流量变化范围为-7.0m3/s~11.5m3/s,日内水位变化范围为-0.39m~0.42m。可见电站运行后,厂址断面的流量和水位较运行前变化幅度不大,但运行后的小时流量和水位变幅较大。

(2)施工期空气、噪声环境影响

车辆和施工燃油设备的运行和施工爆破都伴随着大量SO2、CO、NO2、CmHn等有害气体,排放后对施工区周边空气质量下降。爆破、土石料场开采、交通运输所引起粉尘、扬尘对空气环境造成临时影响。在施工期间,特别是施工高峰期,工程开挖、爆破、交通运输、沙砾料筛洗、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搅拌等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强度较高的噪声,对施工人员以及周围野生动物有一定影响。

(3)声环境影响

由于大坝枢纽和厂房施工区的评价区内无无居民点分布,因此不存在施工期噪声影响问题。据调查,已建工程施工期区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厂房1k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经预测运行期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小。

(4)水土流失影响

水电站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改变原地貌,占压、损坏土地和植被,造成新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是土壤流失量增加,弃渣场在降雨和径流冲刷下,产生水土流失,淤积河道,危及工程安全,并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因工程的实施而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

(5)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阿都水电站规模较小,工程永久占地面积较小,受影响的植被类型是该流域广泛分布的类型。在剩余工程建设影响的自然植被中,永久和临时占地合计0.76hm2。工程建设将影响永久占地的植被及野生动物生境;工程结束后,通过采取植物措施恢复临时占地,逐渐恢复植物植被及区域内野生动物数量。

项目建成后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发电噪声以及电站职工的生活活动。由于电站周围人为干扰,基本不会有大中型陆生脊椎动物出现,主要为啮齿类动物,啮齿类动物比较适应人为干扰的环境,因此电站运行对评价区的动物影响较小。

(6)对鱼类的影响

电站引水发电使河流流量减少,使鱼类和水生生物在局部河段遭受不利影响,由于流域内多为小型鱼类,且受影响的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在可渡河流域广泛分布,因此不会造成鱼类的种类灭绝。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保护措施

砂石料加工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设置简易沉砂池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中和沉淀后达标排放。

生活营地餐饮废水设泔水桶收集给周边的居民作为猪食,设沉淀池处理生活洗涤污水,设置5座旱厕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粪便等由当地农民定期清运作为农肥。

坝下减脱水河段下泄生态用水量措施

结合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大坝基本完工未设单独生态流量下泄设施,考虑通过埋设于导流洞和左岸边坡的生态流量放空管下放生态流量,并在坝下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控措施,保证运行期大坝下泄不低于3.25m3/s的生态流量。

工程管理中心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管理中心为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在厂房设隔油池、化粪池和沉淀池,贮存清水回用于绿化或洒水降尘,禁止外排。

⑥蓄水前按规范要求进行库底清理。

⑦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2)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按照工程水土保持要求,加强渣场的植物恢复,并对厂区和管理办公楼进行绿化美化等生态环境建设。

保证本电站运行期阿都取水坝下游河流有不低于3.25m3/s的生态用水量,这是维持下游河段水生生态的最低生态用水量,保证下游河段水生生物生态用水。

(3)声环境保护

选用先进少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定期保养施工设备。在进场道路路口设噪声禁鸣标志,减速慢行。

(4)大气环境

优先选择先进工艺施工、洒水降尘、配备防尘面罩等。加强场区施工道路区洒水,加强粉状物料堆放地的遮挡措施。

(5)固体废弃物处置

施工区设置6个垃圾收集桶,2个垃圾收集池,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后,施工期产生的弃渣运至指定渣场处理。电站共设存弃渣场3个,渣场建有挡土墙和排水设施,渣场容量基本满足需要。电站完工后,按水土保持要求对渣场进行了绿化和植被恢复。

运行期设置2个垃圾收集桶及1个垃圾收集池,将生活垃圾集中后分类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就近运至宣威市文兴乡生活垃圾填埋场。

机组检修和升压站运行废油和含油废水属于危废,经2个废油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移民安置环境保护

移民安置的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人畜粪便,以及日常洗涤用水等。考虑每户移民新建1个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处理后回用于农灌。化粪池选型可为G1-2。

移民安置区设置了6个垃圾收集筒和1个简易垃圾收集坑,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及存放。垃圾安排填埋或焚烧。

移民安置新建住宅应尽量选择现有空地,施工时选择非雨季;落实新建移民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效避免生活污水直排污染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及野生动植物。对移民及广大村民进行森林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行,防止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在移民安置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要重视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恢复。

根据电站移民安置的特点,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应重点抓好移民生活设施防治区。主要内容包括:移民房屋建设要注意排泄,房前屋后要设置排水沟,防止污水漫流和水土流失;尽量统一组织实施,建筑弃渣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作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阿都水电站装机容量60MW,保证出力9.46MW,多年平均发电量2.72亿kW·h ,年利用小时数4533h,开发条件优越,淹没损失少,见效快,它的建成,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意义重大。

阿都水电站是国家鼓励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电站的建设符合国家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工程建设对促进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可渡河流域梯级开发规划。

阿都水电站的开发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布置和施工布置均是环境可行的。

本报告属于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调查中针对工程现状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本次环评完善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前提下,可减缓电站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只要切实落实好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阿都水电站后期建设与运行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曲靖沐荣阿都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巷

联系人:白总

联系电话:18981174755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15号

邮编:650051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871-63062416    传真:0871-6306240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工程所在区域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意见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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